评论员 李长需
“人在树下走,屎从天上来。”
近日,郑州闹市区的“天屎之路”引发热议。春夏时节,在纬一路法桐树上筑巢繁殖的夜鹭,给市民和商户带来“鸟屎”烦恼。有人认为这是生态环境改善的象征,也有人抱怨生活受到了干扰。关于夜鹭的“留”与“迁”,争论不休。
这并非是郑州一个城市的烦恼,南京的野猪围城,上海的貉群泛滥……更多的城市,演绎着城市化进程中人与野生动物的深层矛盾。
当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以“居民身份”进入闹市区后,传统的治理逻辑该怎样转变?人类与野生动物该如何相处?
简单驱离并非治理善策
用简单的手段把野生动物驱离,是人类在第一时间不假思索的应激反应,但这些反应,都没有办法控制适应能力强大的野生动物,反而会引起连锁的生态灾难,带来更难收拾的后果。
人类与野生动物之间冲突的根源,主要源于人类活动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侵占,让它们不得不侵入人类居住区,寻找食物和获得庇护。
以南京野猪围城为例,其频繁进城,除了部分地区野猪种群快速增长的原因之外,还有城市对山林的开发缩小了野猪原本的栖息地,造成食物竞争加剧,野猪不得不进城觅食。
野猪给南京造成了困扰,但南京解决困扰,单纯地予以捕杀或减少,并非良策。从2022年起,南京曾通过笼捕、围猎等方式,累计调控356头。这种方式虽然短时间内能减低野猪的数量,但却增加了野猪进城的风险。
这是因为,频繁使用猎枪,会让野猪感觉到栖息地环境不安全,加剧其外逃风险;而被猎犬和人类追逐,则增加野猪的敌意,造成更多的伤人事件。
更重要的是,按照生态学理论,整个城市生态系统,总体要维持在一个平衡状态。如果通过驱离或捕杀某种动物,致使其群体大量减少或消失,必然会有其他动物进行生态补位,而补位动物数量的激增,则会与人类产生新的矛盾。
比如野猪被消灭或减少了,其留下的食物链和栖息地,可能会让流浪狗补位,而激增的流浪狗将会导致更多的狂犬病暴露,这要远比野猪伤人更严重。
此外,噪音和光线等驱离手段,还可能加强动物的适应性行为,最终使得冲突更为频繁。
事实上,不少城市里的野生动物,已经展现出较强的适应性。比如柏林的野狼,已学会识别交通信号灯;加拿大多伦多的城市浣熊,脑子里已生成一套实时导航系统,可以让它们主动避开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;而上海的貉,在浦东会迅速学习小区和公路的设计;在奉贤,甚至学会了估算烧烤摊下班的时间,每天能在烧烤摊收摊之后,第一时间去捡地上还冒着香气的烧鸡骨头……
如果人类采取更多措施来对付它们,那只会加强它们的适应与反击能力。
野生动物在城市生态中应拥有平等的权利
当南京市民因野猪闯入社区而报警时,当上海白领因貉群翻动垃圾桶而投诉时,当郑州商户因夜鹭粪便困扰而联名上书时,城市空间正上演着一场荒诞的权利争夺战——人类以“文明”之名驱逐动物,却拒绝承认它们同样是城市生态的合法公民。
这场斗争暴露的不仅是治理技术的溃败,更是人类中心主义的傲慢。而实际上,野生动物也是城市生态的合法“公民”,它们应该和人类一样,在城市生态中拥有平等的生存权利。
回溯大部分城市的形成过程,可以发现,人类既没有比野生动物来得更早,也没有来得更晚,而是共生共存而已。只不过,在后来的城市化过程中,人类通过不断地扩张,逐渐将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碎片化,让它们生活在城市的夹缝里。
但即便是这样,人类还要以“威胁公共安全、公共利益”为由,剥夺其城市生存权。这显然并不符合生态文明时代的理念。在农耕文明时代,我们将野生动物视作需要征服的对象;在工业文明时代,将其看作需要管理的资源;而在生态文明时代,则要求我们学会与野生动物共享资源。
反观我们对待野生动物的态度,多从对人类“有用”的角度出发:50多年前,当系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研究时,多以“濒危”或具有“科研、社会和经济价值”为衡量标准,其背后的核心逻辑,是“有用”;后来虽然从法律层面开始整体地保护生物多样性,但也只是把目光从一个个“有用”的物种,转向了更为“有用”的生态系统。
这其实是人类中心主义在作祟。现在不少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人们认为,他们保护的是野生动物作为生命的存在,而非它们的“价值”。他们甚至还认为,人类和野生动物应该有平权的那一天。
城市动物平权运动,本质上是一场文明自救。当市政档案中野猪伤人事件,被重新定义为“栖息地纠纷”,当孩子们指着夜鹭群说,“这是我们的邻居而非讨厌鬼”时,布满钢铁森林的城市,才可能成为生命共同体。
毕竟,人类引以为傲的文明,从不是独属于人类的战利品,而是万千物种在碰撞摩擦中共同书写的史诗。
给野生动物留足栖居的空间
人类与野生动物冲突的管理策略,在全球范围内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。
当前的管理方法,多集中于短期解决方案,例如物理屏障(如电围栏)、驱赶手段(如噪音和光线)以及对问题动物的迁移等。
这些措施,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冲突,但往往未能触及冲突的根本原因,比如,电围栏虽可有效阻止野猪进入城市,但其维护成本高昂,且可能对其他动物产生负面影响;此外,噪音和光线等驱赶手段,可能会导致动物的适应性行为,最终使得冲突更加频繁。现有策略的局限性在于,它们可能只是将冲突从一个区域转移到另一个区域,而未能提供可持续的解决方案。
而可持续的解决方案,无疑是长期和谐共存。典型的案例,是斯里兰卡在解决人象冲突时,鼓励农民种植大象不太喜欢的作物,比如肉桂或莫林加等,以物理屏障的方式,来隔断大象与人类的冲突。
这种方案,可适用于遭受野猪围城的南京等城市。除了物理屏障、电围栏之外,还可以采取建设生态廊道,把野猪引导至一个离市区较远、更适宜其生存的自然栖息地;在城市边缘地带与野猪栖息地之间,种植一些野猪不喜欢吃或讨厌的作物,比如在东北已经实验成功的向日葵,比如可散发出野猪讨厌气味的薄荷等,形成一道物理隔离屏障,既减少了人与野猪接触的几率,也可提高农民的收入。
当然,在此过程中,我们需要转变的理念就是,人与动物并非是非此即彼的“零和博弈”关系,而是可以通过科学规划实现多赢的“共生”关系。这也需要我们承认,人类与其他生物都是城市生态系统的平等参与者。
秉承这一理念,郑州夜鹭的“留”与“迁”矛盾,其实不难解决,其最终的解决导向,就是“如何让共处更舒适”。
未来的城市发展,不是人类的独霸空间,而是人、动物与自然共生的生态共同体。
当我们为自己规划城市空间时,也应该为野生动物留足“非人类生活空间”;当我们为自己建造高楼大厦或城市管网时,也应该将动物行为学纳入工程标准,为其他物种留下栖居的余地。
那样的城市,才能真正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桎梏,配得上“生态文明”四个字的份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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